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问题

2024-11-13 19: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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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录是没问题的。
理论上是贷方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留下来了,余额越滚越大。科目本身是贷方没有借方的,这是应缴增值税明细账的结构决定的。但实际工作中,为了账簿对应关系明晰,一般在年末会做一个冲销的分录,这样第二年建新帐时,除了有留抵税额外,应交增值税科目无余额。为了反映年度的总括资料,年度中间不需要做结转。
结转这个分录会计教材上不讲的,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也不讲,但从实务中还是要转的。因为科目的结构,决定了结转的分录(均用红字或负数):
借: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缴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缴税费——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缴税费——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
哪个科目有数,就记那个,注意期末有留抵税额时,要将留抵税额留在“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上。

回答2:

楼上正解。
其实CPA教材里面的分录有个隐含,它是按照同时具有进出口和内销两种业务类型的企业。如果有内销的话,国内采购原材料时,会与借原材料和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的分录。
只不过归类在一个科目下核算而已。
实务中,其他应收和其他应付是非常好用的科目,有些企业就把一些其他应收科目长期挂账,建立小金库。因此账面科目余额越滚越大你觉得是实务会计人员关心的事情吗?!
不要这么书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