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上牌的新车,只要车辆手续证件齐全,无抵押或质押,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置完毕,这些条件满足随时可以申请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期限6个月。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者办理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后,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前述车辆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扩展资料:
广州上牌所需条件及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已经通过车牌摇号竞价系统获得车牌指标。
2、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新车.
3、已经缴纳购置税。
4、买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5、已经缴纳车船税。
二:申请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不可以马上过户。购车上牌达到三年后才可以带牌一起卖,且买你车的人也要有上牌指标才可过户到名下.
机动车所有人出售自己的车辆,又想保留自己原先的牌照和指标,必须首先拥有原牌照三年以上,并且在车辆出售过户后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靓号最好在车辆过户的时候一起办理,
依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