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商业企业按13%的税率计缴增值税的行为合法吗?

2024-11-25 12: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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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按规定,没有分别核算兼营不同税率销售收入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
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收入未分别核算收入的,一律计征增值税。
所以,该企业培训收入应纳增值税:
12.48/1.17×17%=1.8133万元
(培训收入应作为含税收入,所以要进行换算)
其他收入的销项税额为:
(577.48-12.48)×17%=96.05万元
共应纳增值税:
1.8133+96.05-68.9=28.96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