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示量,指该剂型单位剂量的制剂中规定的主药含量,简单易懂地说即是规格。分析计算时,如不将标示的规格计算进行,得到的是主药的含量;如果在分母上乘上该药的片(袋,瓶)重,分子上乘上该药的规格标示量,即得该药的标示含量。(主注意单位的换算)。
须用UV法时,可采用不受仪器及其它变化影响的“对照品比较法”定量,测定溶液的吸收度宜在0.3~0.7间。元素测定法如定氮法,在其它方法均不适宜时可采用,但因不能反映化合物含量的变化情况,此法不可用于稳定性考察中。
容量分析法的验证:
①精密度:用原料药精制品考察方法精密度,平行试验5个样本的RSD≤0.2%;
②准确度:以测定原料精制品(含量>99.5%)的回收率(测定值与理论值的比值)计算,应在99.7%~100.3%之间(n=5,RSD≤0.1%);
③滴定终点确定的依据:包括滴定曲线的绘制,如用指示剂法确定终点,应用电位法校准终点颜色,提供指示剂颜色与电位变化情况的对比结果;
④耐用性:考察测定条件(供试液稳定性、样品提取次数、时间等)有微小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如测试条件要求苛刻时则应在方法中注明。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药品含量
标示量,指该剂型单位剂量的制剂中规定的主药含量,通常在该剂型的标签上表示出来。
就是说每片(或粒、ml、g(软膏)等)所含主要成分的量,制剂多用标示量百分含量表达。标示量%反映生成中每片对乙酰氨基酚的含量与规格接近的程度,不能偏离太大。
计算公式
标示量%=真实含量/标示量*100%,理解了标示量%计算公式,就知道标示量%的意义了。
例:对乙酰氨基酚片规格是0.3g/片,标示量就是0.3g,如计算得标示量%是99.8%,说明这一批号对乙酰氨基酚片平均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是0.3g*99.8%=0.2994g,与0.3g非常接近。
"标示量" 英文对照 labelled amount; of labelled amount; amount; "标示量" 在工具书中的解释 1、这是药物制剂必须标明的项目,是指片剂、注射剂、溶液等各种药物制剂在其说明书及标签上标明的每个最小单位所含有效成分的量
标示量,指该剂型单位剂量的制剂中规定的主药含量,通常在该剂型的标签上表示出来。
知识点延伸:
标示量是含量除以产品规格后的得到的。药剂中应含有主药的量,但是总有误差的,一般规定在90%—110%。
其中,溶出度标示量,如果是速释片剂,假如要求每片在30min的溶出限度为80%,这个80%就是指能达到该片子中所含有效成分重量的80%以上都溶出在溶出介质中。
例如:100mg主药,标示量就是100mg,释放度达到80%,即为100mg*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