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你对我的信任
很多情况下会计处理和税务会计是有不同的处理,但是在有冲突的情况下遵从税务会计,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只能将从收到专项款开始的每笔收、支款项的凭证找出来,做相应的调整凭证,可以红字冲原凭证并按正确的核算制作凭证,如果税务要求你修改12年度的账务就把这些凭证作为2012年的附属凭证,修改后应该和调整后的所得税年报保持一致,再修正2013年的各科目的年初余额,保证账务的完整性。因为不清楚你的具体业务情况,只能提供大致的处理建议,以供参考,如果操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以针对具体问题提问,愿意尽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