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怎样才算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

2025-01-29 0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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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1、劳动合同你签名了没?签了就是有效合同,得到了你的认可,当然这些填写的内容(比如加班工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2、合同劳动者应该拥有一份劳动合同,你可以向企业索要,不给的话可以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答3:

可到当地劳动局购买,或打印都可。用工之日起应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在1个月内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未订立,次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其余问题可参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