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岗位调整的法律问题

2024-12-31 08:27:3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般岗位调动,用工单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单位第一次将你从科室调到维护部已经和你协商,并且你同意签字。
那么现在在维护部中,本身约定由你担任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现在又要去做技术工人,那么可视为再一次的工作岗位变动。理论上还是需要和你协商一致,否则不能随意变动。工资不变是另一回事情。

如果你拒绝安排的话,理论上单位如果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视为有法定理由,那么他解除的话,会有赔偿问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根据经济补偿标准双倍赔偿。

回答2:

1、可以拒绝,对方解除合同。
2、可以拒绝,是您的权利。
3、可以没有权利解除合同,但可以违法解决,若因此解除,根据您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并相应的赔偿金。

回答3:

公司认为你不能胜任后勤管理工作,给你变更工作岗位,如果你仍不能胜任,公司就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若果你不同意公司给你安排的新工作,公司可能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的解除合同行为没有法定依据,公司应该赔偿。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

回答4:

王律师:一 八 七 六 一 997080,估计你和公司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自愿和解拿钱辞职或者诉讼解约是迟早的问题,具体还是给律师打个电话详细沟通咨询一下较好,这样也能尽早列出方案,以防措不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