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填写地方税收综合申报表

2024-11-27 17: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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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收综合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经济类型”栏按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按合作、合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分类填写)、其他等项内容填写。
二、第2项“税目”主要指营业税税目:①交通运输业②建筑业③金融保险业④邮电通信业⑤文化体育业⑥娱乐业⑦服务业⑧转让无形资产⑨销售不动产
三、第4项“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申报的税款属于何月、季、半年、年度。
四、第5项“营业收入总额”是指本月的全部营业收入;增值税、消费税总额是指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总额,据此计算应在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费)额。
五、第6项“允许扣除金额”指按税法规定,可以从营业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金额。如纳税人填写此栏,则第7项“计税金额(数量)”=5-6
六、第8项“税(费)率(单位税额)”是指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税率,教育费附加的附加率,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车船使用税中不同类型、座位、吨位车船每辆、每吨的单位税额等。
七、第11项“批准减免税(费)额”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政策性(税收法规规定的减免税)或困难性减免税(费)额。
八、第13项“实际缴纳税(费)额”=9-(10+11+12)
九、第16项“累计欠缴税(费)额”是截止当期申报,纳税人累计欠缴税款金额。
十、第17-19项“逾期申报纳税”指从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的次日计起,电脑将根据记录的逾期天数按规定的处罚标准计算罚款及计收滞纳金,由税务机关填写。
十一、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纳税时,除填报本表外,还应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报告表(综合申报表附表)》。
十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栏中的“其他所得”是指除所列项目外的其他所得的扣缴申报,具体项目应在附表中列明。
十三、每次申报,纳税人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栏;有委托税务代理的,必须填写“授权人声明”、“代理人声明”栏。
十四、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印花税应附报明细表。
十五、纳税人申报缴纳房产税,应在第7项“计税金额(数量)”中填写房产余值(房产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房产面积、房产原值等资料应在本表对应栏目中填写。

纳税人须知

一、本表于2001年5月1日启用。
二、凡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适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除双定户外)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均使用本表申报纳税。
三、凡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人,当月无经营收入或经批准享受减免税、延期纳税的,也必须用此表向主管税务征收机关按纳税期限进行零申报或填报减免税、延期缴纳税(费)额。
四、凡未按主管税务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含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办理纳税申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纳税人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六、车船使用税的应纳税总额填于本表,车船种类本表不足填写的,另列附表。
七、“税款所属时期”栏中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如按年、半年、季、月申报的应填写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