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一、办理材料
《个人转移申请单》(一式一联)
若系统显示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还需提供:《调转证明或解除劳动(人事)合同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单位实际并不欠缴职工公积金
二、办理流程
职工原单位填写《个人转移申请单》(此表可在网站下载)并加盖单位财务预留印鉴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到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
办理完结后,中心柜员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回单》,连同《个人转移申请单》(单位联)一起交给单位经办人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办结
四、联系电话
12329
五、温馨提示
若系统显示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若无相关上述证明材料的,需补齐所欠公积金或经职工本人书面声明放弃欠缴部分的,也可办理
可批量报盘办理
以上资料来源于:个人公积金账户本地转移
要到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
一、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三、批量转移业务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四、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盖代管户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原来是需要新单位转移的。现在不用啦,只要是在新单位新增上后原单位的个人公积金账号里的钱,自然就转到新单位个人账号里拉。
住房公积金需要转移到新单位,把原单位的公积金转入新单位,新单位才可以缴存。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肯定要转出的,原来单位肯定不会一直给交费,不过相关程序我还没做过呢,我和LZ一起等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