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此种情况,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规定。《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法律(准确的说应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精神损抚慰金只有原则性规定,并未规定具体金额的上下限。故这个最高金额的问题无解。一般都是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相关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幅度,指导本省各级法院的司法实践。
需要根据本身的情况来定的,目前尚未有法律对此进行规定。如果还有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
这要看损害的程度由法官自由裁量。
各地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