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个月性格不合女方就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坚持离婚,能要回嫁妆钱吗

2024-12-16 23: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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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性格不合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但婚姻是人生的大事,不能当儿戏,你们只是性格上有差异双方可以做些让步,相互适应,相信你们婚前也是有培养有一定的感情,能不离的还是不要离,如果确是要离你的这种情况是可以要回部分嫁妆的。供你参考

回答2:

可以争取一下。应该没问题。要嫁状钱就要把彩礼钱退回

回答3:

在法律上是不行的,如果协商离婚未果,只能法院判决

回答4: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能要回嫁妆钱。

回答5:

离婚很容易的是你的钱买的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