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历来研究学问中存在着的要么倚重经验要么倚重理性的错误,培根提出要将两者联姻,以求认识世界,这种认识世界的方法,就是培根创立的经验归纳法。
2、培根在确立自己的新方法之前,首先对经院哲学的论证方法进行批判。他认为经院哲学的旧逻辑脱离经验和自然,专门玩弄抽象的概念,不能帮助人们发现真理。经院哲学广泛利用的三段论,其逻辑基础是不巩固的。三段论是由命题组成,命题是由概念组成,而概念是由语词表述。如果语词本身是混乱的,不能正确反映事实和真理,那么整个命题乃至全部推论就都不能建立起来。而且这种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前提里包含结论的内容。即使前提正确,但如果仅限于演绎推理自身的范围,那么结论的意义是有限的;如果大前提和基础是荒谬的,那么推出的结论就不能帮助人们认识真理,反而会成为人们认识真理道路上的障碍。值得一提的是,培根在批判经院哲学及其方法的时候,未能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与中世纪的逻辑学以及经院哲学本身严加区分,一概予以排斥,要用他自己创立的逻辑、方法论取而代之,这就是经验归纳法。他把自己的主要哲学著作称作《新工具》,借以和亚里士多德的《工具篇》相对立。
3、他认为这种归纳法与传统逻辑的对立、差异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二者的目的不同。演绎逻辑的目的是论证神学,辅佐诡辩,归纳逻辑的目的是探索规律,征服自然。二是二者论证的方法不同。演绎逻辑的方法是以命题为前提,由一般推出个别,或者如简单枚举法由个别特殊事物一下飞跃到一般,归纳逻辑则是以经验和特殊事物为基础,逐渐由个别上升到一般。三是研究的起点不同。演绎逻辑的起点是含糊不清的语词,未经证明的公理,因而基础是脆弱的,归纳逻辑是以经验和科学实验的事实为根基,因而起点是可靠的。
4、培根认为,新归纳法的基本原则是:以实验和观察材料为基础,经过分析、比较、选择、排斥,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新工具》是遵循三条公理进行的:第一条公理是,性质和形式不可分,当某个性质存在时,它所固有的形式(规律)就必定存在,取消了它,就等于取消了这个性质;第二条公理是,一切物体都是简单性质的集合体,每一性质都由它的形式所造成;第三条公理是,一切复合物体都有自己的潜伏变化过程。第一条公理保证了人们对规律认识的客观性;第二条公理保证了人们对事物属性认识的客观性;第三条公理保证了人们对事物发展过程认识的客观性。
5、从培根规定的新归纳法的基本原则看,他的新归纳法的确是与传统的演绎逻辑方法迥然不同。演绎逻辑只涉及思维的形式,新归纳法则除了要求思维形式正确,更要求思维内容与客观事物的形式(规律)或性质相符合。并且强调只有思维形式和自然事物全面的实际相吻合,才能通过归纳法的必要步骤,探索出自然客观的因果必然联系,达到揭示自然的本质和真理的目的。
6、培根的归纳法分为三个步骤来进行:第一步,收集材料。准备充足完善的自然和实验的历史材料,这是全部工作的基础。第二步,运用“三表法”,整理材料。“三表法”中第一表是“本质和具有表”,它的任务是把所要考察的某种性质的一些正面例证放在一起。如要研究“热”,那就必须首先掌握能够发热的各种正面例证,如火焰、摩擦等等。第二表是“接近中的缺乏表”(差异表)。它的任务是搜集和登记有关研究对象的反面例证。在培根看来,研究事物的某一性质时,不仅要收集正面的例证而且要收集反面的例证。如当我们研究“摩擦生热”时,不仅要搜集摩擦生热的正面例证,而且要搜集不摩擦就不生热的例证;因为单有正面例证,不能正确地进行归纳。第三表是“程度表”(比较表)。它的任务是搜集和登记有关研究对象以不同程度出现的例证。培根认为这“三表”向理智提供例证,有了充分的例证,就为归纳做好了准备工作。第三步,进行真正的归纳。培根认为对“三表”所提供的例证要进行归纳,最要紧的是排斥和否定法。通过这种方法把那些非本质的无关紧要的东西抛弃掉,只留下那些本质的肯定的东西,他认为这种排斥法就是引进归纳逻辑中最有价值的部分。
7、培根创立的科学归纳法是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具体化和深刻化。而且,他为归纳逻辑的目的、性质、作用、规则及基本程序所作的具体规定,丰富了归纳逻辑的内容,为归纳逻辑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结束了经院哲学长期利用演绎逻辑进行烦琐的神学论证和无聊争辩的历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培根被认为是近代归纳法的创始人。但是,培根片面强调经验归纳而否定理性演绎的作用,表现了他的逻辑思想的局限性和经验论的片面性。
8、培根哲学的成就和局限,都对后世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他结束了中世纪经院哲学的统治,开始了近代哲学对认识论的新探讨,把认识论提到了哲学的首位。但是,后来经验论哲学的种种缺陷,也早已隐含在培根的哲学中了。
经验归纳法有利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