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合同,但是不能善意取得。理由如下:
恶意串通中的要求的是观念和意思上的双重恶意,且需双方均为故意、有意思联络,区别于无权处分中,与“善意(不知情)”相对的“恶意(明知即可)”,前“恶意”较之后“恶意”更深一层。
所以说,无权处分合同中的知情人,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合同依然有效,只是不能善意取得。
你好,
无效合同。
相对人明知无权处分人无处分权而与之进行交易的行为,相对人明知无权处分人无处分权而与之进行交易行为,其目的在于使自己通过交易获得本属于权利人的利益,而对于无权处分人无处分权不加理会,双方通过默示主观上达成了恶意串通,客观上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款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因为有恶意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