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之后,怎么迁户口

2024-12-17 03: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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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结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必须迁到一起,因此,你的户口能否从广西迁到东莞,必须征得老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如果属于农业户口时,则还需要征得村委会的同意。
2、流程大致如下:
(1)由你老公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派出所将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你持“准予迁入证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在东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回答2: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第二种
二、异地结婚迁移户口: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回答3:

我刚因结婚办了户口迁移,步骤如下:
第一步:如果是农村户口,则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具“迁出介绍信”;
第二步:户主或本人持“迁出介绍信”、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申请迁户,一般2-3天即可获得“准迁证”;
第三步:到达迁入地3日内(农村10日内),户主或本人持“准迁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也就是派出所户籍科)申报迁入登记,同时缴销迁移证件。
第四步:恭喜你迁户成功啦!!

回答4:

先让你老公拿着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你到辖区派出所(村委或街道办)办理准予迁出证明,然后去老公所在派出所落户(多带几张户籍证明)

回答5:

这个并不难,只是需要跑腿,挺麻烦的,得来回的开具证明,具体你先给迁出与迁入派出所的户籍科打电话问问,因为这个规定及流程各个地方是有出入的。有不明白的可继续追问或者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www.wh-lawy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