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骑士,尤其是日尔曼骑士是一个非常发达的阶层。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兵源,当时的上层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与经济来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后中世纪普遍的采邑制,这个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从义务制转变为采邑制,于是封建领主的军队成了国家军队的基础。这种制度具有稳定性和牢固性,使骑兵从分散的状态转化为一个骑士阶层,即形成了骑士等于骑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组成。
骑士在当时的主要职责是军人,而军人形象极受社会尊敬,因为军事活动频繁是中世纪特征,在人们观念中,战争属于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在经济领域中,骑士是封建体制组成部分,效忠于领主,并通过宣誓等仪式来加强这种纽带关系。而在社会阶层方面,贵族可以是作战的骑士,但骑士并不一定是贵族。骑士主要职责是作战,而不具备贵族所具有的司法权和一些世袭权,而是“贵族的随从”,处于贵族、农民之间的中间阶层。
12~13世纪之后的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开始削弱,在经济、政治领域提高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那个时候骑士的培养已经必须从出生开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出生时便由父亲监督实行洗礼,从小由乳母养到7岁,不可和家人同住。7岁后,真正走上骑士的道路。离开住处到一个高于自己家庭地位的贵族家族,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备知识,如养猎鹰、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14岁起担任贵族的贴身随从,为礼仪性质,可从中学到很多经验知识,直到21岁长大成人。
21岁时,必须经过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庭成为自主独立的骑士。仪式很隆重,这种授封礼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在第一天中要进行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为的是净化肉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战马,并举行象征性的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所以,当时的骑士具有固定的特点,并有专门的称呼为“兵”。
中世纪骑士和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蛮和理论的相结合。
最初这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摧毁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毁的罗马帝国;骑士十分尚武,以掠夺为特征,且掠夺目标常常直指教堂。双方在理论、实际上都冲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骑士则以战争为乐。
导致两者的结合主要是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源于教会的世俗化。因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当时的一个小教会都可以拥有为数1000多个的庄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教会开始涉足世俗事物,从对国王的依附到对国王的支配,也使骑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转移,骑士作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为被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则是骑士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所以骑士们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从上帝的教导来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培养对上帝的信仰;另外,骑士在战争时战途凶险,遇到困难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还有一部分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难不死的骑士则因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绝对的信仰基督教。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宣扬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歌唱,对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两者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什么是骑士文学?
骑士文学是与教会文学完全不同的一种世俗文学。它产生于十一到十三世纪。这一时期,征战不息的创业时代结束了。由于骑士制度的确立、骑士阶层社会地位的提高,产生了他们自己的精神生活和道德准则。他们突破基督教的出世观念和禁激主义,要求现世享乐,向往世俗的爱情,追求个人英雄主义的骑士荣誉和侠义的扶弱除强的骑士精神以及温雅知礼的骑士风度等。骑士文学就是这种精神特征的集中反映。
骑士文学大多取材于民间传说和史诗,其基本主题大都是封建骑士的建功立志、侠义冒险、崇拜贵妇人及爱情至上等。大致可分两类:一类以骑士和贵妇人的爱情波折为主要内容,常用抒情诗来表示。法国南部普洛旺斯的“特鲁巴杜尔”(即行吟诗人)的情歌即是最有代表性的骑士抒情诗。其中《破晓歌》描写天将破晓,骑士与贵妇人离别时两情依依、难舍难分的场面最为精彩。《破晓歌》堪称普罗旺斯情歌曲精粹,在包办婚姻的中世纪,“至高无上”的骑士之爱是历史上第一砍出现的个人之爱。另一类以骑士征战冒险、建功立业为主要内容,常用骑士传奇的形式来表示。中古西欧主要国家都有关于亚瑟王传奇的故事,其它骑士传奇大多以亚瑟王和他的一百五十个“圆桌骑士”的故事、“圣杯的故事”为基本内容整理改编。所以,不列颠系统的《亚瑟王传奇》是中古西方骑士传奇文学中影响最广、最有代表性的系统。属于这个系统的骑士传奇,在英国最杰出的是《高文爵士和缘衣骑士》;法国最典型的骑士传奇是《郎斯洛》,还有韵文传奇《布鲁特传奇》。德国的《特里丹和绮瑟》是以后加进不列颠系统的。第二系统是法兰西系统。法国西部是骑士文学的中心,这儿的行吟诗人称“特鲁维尔”。这个系统的骑士传奇多取材于查理大帝和他的骑士们的征战故事,如《罗兰之歌》等。它与英雄史诗不同之处在于,骑士传奇并不拘泥于史实,“特鲁维尔们”为突出骑士文学冒险、爱情、宗教三大主题可以有目的地进行虚构。第三系统为古代系统,它以古希腊、罗马的特洛伊战争、亚历山大征战等古代史诗为题材。骑士文学在文学发展史上的意义表现在,现代长篇小说的种籽已经在这种作品中成熟了。
法国是骑士文学最兴盛的地方。主要体裁有抒情诗和叙事诗(诗体传奇)。骑士抒情诗的中心地是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作者主要是封建主和骑士,也有少数是社会下层出身的人。法国北方骑士文学的主要成就是骑士叙事诗。骑士文学也表现出一定的反封建精神
它对文学发展有什么意义?
骑士文学历来便是一种制度(骑士制度)与一种文化(基督文化)相结合的产物,骑士制度的兴亡直接决定了骑士文学的兴亡。骑士文学产生、发展、衰亡的历史就是中世纪骑士制度的产生、发展、衰亡的历史。相反,武侠文学却经历了不同的三大历程:产生、发展、蜕变。换言之,骑士文学是历史形态的文学,在没有蜕变的情况下业已衰落.
西欧中世纪骑士是职业军人,他们主要的社会职责是从事战争。战斗以及与战斗有关的习武、比武等行为是骑士生活中最重要内容。因此,武器和装备不仅是每个骑士不可缺少的,也与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那么,中世纪骑士们主要使用什么样的武器和装备?它们又如何不断得到改进?搞清这些问题对我们进一步了解中世纪的骑士生活十分必要。
一、长矛和剑
长矛是骑士最重要的武器之一。骑士在战场上与敌人交战,最先使用的武器就是长矛。 中世纪之前的欧洲,长矛在战争中的使用非常普遍,步兵用,骑兵也用。长矛由铁质矛头和木质矛杆组成,比较轻便。古罗马时,步兵和骑兵的长矛既可手持刺杀敌人又可抛出射杀敌人,类似标枪。罗马时代的骑兵为轻骑兵,由于没有马蹬,骑兵无法在混战中稳稳地骑在马背上,他们大多在一定距离之内抛出长矛,射杀敌人。早期法兰克人的长矛主要为满足步兵作战需要,有些矛头带有倒钩,矛杆的大部分用铁皮包住,这种矛刺入人体后,由于有倒钩,造成的伤害很大。如果刺中对方盾牌,持盾牌者很难把长矛拔掉,也很难迅速砍断矛杆,此时,持矛者可使矛另一端搭地,并迅速冲上,用脚踏住拖地的矛杆,压下敌人的盾牌,当敌人的头和胸部暴露的瞬间,用手中的其它武器直取对方要害。(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12页。)
中世纪骑士制度产生之初,骑士们使用的长矛大多延续古罗马和日耳曼式的长矛,但也有一定的改进。由于马蹬的广泛使用,骑士的作战方式发生变化,他们可单手持长矛与敌人厮杀,矛杆的长度和粗度都有增加,矛头已无倒钩,矛尖也变成平缓的菱形或柳叶形,有的矛头下端两边有横凸出来的小“矛翼”。这一系列变化都有利于骑士在马上冲刺敌人时,长矛不至于戳得太深而不易拔出。 12世纪以前,矛杆的前后粗细基本一致,在战场上如需要,长矛仍可被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斯战役,法国骑士们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12世纪早期,在某些骑士长矛的矛杆手握处前面有一小圆环,这可能是持矛者在进攻时,为防止冲击的反作用力易使长矛脱手所设。(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32页。)
13世纪以后,出现前细后粗矛杆,手握处刻有手握槽柄。这种长矛由于矛杆前端比后面细许多,使长矛大部分重量移至手柄处,易于骑士控制和掌握平衡,槽柄使骑士在冲刺时长矛不易脱手。14世纪,矛杆手握处前面出现一圆形金属挡盘,对持矛的手起保护作用。同时,矛头出现锥形。(注:雷蒙德·鲁道夫:《骑士和骑士制度时代》(Raymond Rudorff,Knights and the Age of Chivalry)纽约,1974年版,第214页。)
中世纪骑士长矛矛杆很长,在12世纪,矛杆长度不少于8英尺。14世纪末,有矛杆长达15英尺。矛杆以梣木最为普遍,也有用苹果木、锇耳枥木、松木等质地比较坚硬且具一定韧性的木材为宜。 行军途中,长矛通常被斜扛在右肩上(如果是右手持矛)。发现情况准备进攻时,长矛被垂直竖起,底端垫在右马蹬边,或置于右手鞍褥特制的凹槽上。进入进攻距离后,骑士持平长矛,用踢马刺催马向前冲去,矛头稳稳地对准敌人。持矛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为手握矛柄,矛杆底端抵住右侧大腿;另一种是手持矛柄,用臂膀和腋窝稳住矛杆后端。这两种方式都使长矛从马脖上方的左侧伸出,指向敌人。(注:莱恩·高梯:《骑士制度》(Leon Gautier,CHIVALRY)纽约,1968年版,第322页。)
剑,是骑士另一重要武器,在战场上它往往被用于长矛折断后与敌人近距离的白刃战中。长矛杆容易折断,甚至在一次战斗中会折断几支。而一把好剑往往伴随一个骑士的终生。因此,骑士对自己的剑十分珍视。 剑由双刃剑身、剑柄、剑柄前面的横挡以及剑柄底端的柄锤组成。中世纪早期的剑,与上古时代的剑区别不大,上古时期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力量是步兵,剑主要由步兵使用。当时的剑剑身较宽,两刃间的距离从上到下宽度一致,剑身带有血槽,主要用来劈砍,必要时还可抛出。骑士军队成为欧洲战场上的主力部队后,剑与长矛一样成为骑士必备的武器。随着剑被骑士广泛使用,一度曾被法兰克人非常喜爱使用的刃部宽阔呈月牙状弯曲的战斧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单刃长刀也被淘汰,这两种武器更适合步兵双手挥舞。
大约公元900年左右,剑的形状出现新的变化,剑身从柄部到顶端逐渐变窄,这种剑的重量大多集中在柄部,使骑士单手持剑时感到轻便,易于劈砍和刺杀。中世纪剑的长度,大约为94厘米,其中10厘米左右为柄部,柄部宽55厘米左右。 剑柄前部的横挡与剑身和剑柄呈十字形,11世纪时,横挡的长度有些增加。12世纪,横档与剑身、剑柄垂直相交的形式最为普遍,但也有些剑,两边的横挡呈锐角状向剑身方向弯曲,也有剑的横挡只是向剑身方向微有倾斜。有一把从12世纪保存下来的剑,其横挡两端头,向剑身方向呈直角弯曲,上面雕铸着动物小头像。(注:A.V.B.诺曼:《中世纪的战士》(A.V.B.Norman,The Medieval Soldier)纽约,1971年版,第236页。)剑柄下方的柄锤大多为圆球形、半球形。11世纪出现有一定厚度的圆片形柄锤。12世纪这种形状的柄锤变得普遍。柄锤的重量与剑身重量成一定比例,使持剑者易于掌握平衡。剑柄与剑身由钢铁质材料通体煅造而成。有的剑的柄部用两个夹片与柄芯铆在一起。剑的横挡、柄与柄锤部分往往镶嵌各种宝石,并且有的把圣人的遗骨、遗血、遗发、遗物等铸进柄部和柄锤里面,以求保佑。从《罗兰之歌》对罗兰的宝剑杜论达的描写中可见到:
“啊,杜论达,
你是多么圣洁美好,
你的金柄上镶满神圣珍宝,有圣巴西的血和圣彼得的牙,
还有我主圣但尼的遗发,
还有衣服属于圣玛利亚。”(注:杨宪益译:《罗兰之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26页。)
剑平时被放在鞘中,剑鞘通常由薄木或铁质材料制成,外蒙羊皮纸或丝绸。剑鞘的边缘由铁皮镶住,剑鞘有扣环,用带子穿过,系于腰间。 剑对于骑士不仅仅是一种重要武器,它还有神圣的象征意义。骑士的剑,在授剑仪式上要经神职人员的祈祷。(注:迈克尔·福斯:《骑士制度》(Michael Foss,CHIVALRY)纽约,1976年版,第38页。)
剑的双刃具有不同意义:一边服务于上帝,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惩治残害弱者的恶人。剑是正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并可随时随地
骑士团(order)是欧洲中世纪以来一系列带有强烈军事性质的组织概念的总称。
骑士团的种类繁多,包括早期的带有强烈宗教性质的军事修士会、由王室建立的,私属军队性质浓厚的王室骑士团,以及作为荣誉代表和象征的荣誉型组织等等,后两者尚没有统一而明确的名称准则,之间也概念比较模糊,可参考“Chivalric order”这个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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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骑士团
骑士团中最为出名的三大骑士团皆为军事修士会,即医院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和条顿骑士团(1198年)。他们为罗马教皇组织的僧侣骑士团,其使命是镇压圣地周围的冲突,与毗邻的穆斯林国家作战,保卫并扩大十字军领地。这三个骑士团后发展为精锐的职业军,但在圣地失陷之后先后逐渐失去宗教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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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著名骑士团
从12世纪至今,冠以“order”之称的组织众多,其中比较著名的包括有由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建立的腰带骑士团(其于一次宴会上被某位贵妇人所吸引,当拾起对方无意间落下的腰带时周围一场哄笑,他却站起来宣布说作为骑士不应该以此为耻,并就此宣誓成立了该骑士团,国内又有译作嘉德骑士团),勃艮第公爵菲利普三世建立的金羊毛骑士团等。
文艺复兴之后新建的“骑士团”,其荣誉性质日趋浓厚,对应如骑士勋章等表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