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里的钱有利息吗?

2025-01-02 04: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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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这个是必须的而且利率还不少
1,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英文名: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中国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目前由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
2,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尽快恢复和发展,决定全面开展农村金融工作。决定在广大群众中,重点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通过组织与调剂农民群众之间的资金余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遭受高利贷的剥削。会议认为,没有群众的信用合作组织,调剂农村资金就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就不可能调动起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新型农村金融的参与和支持的积极性。会后各地按照精神由试点到全面铺开了信用合作事业。农村信用社得到了快速发展。至1953年底,全国各地的合作金融组织达到20067个。 1955年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后,承担农信社管理任务。1957年再次修订出台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章程中第一条:“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劳动人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根据自愿和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资金互助组织。”
1958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农村中,财政贸易体制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针,实行机构下放,计划统一,财政包干的办法,也就是实行“两放、三统、一包”的办法。所谓“两放”就是下放人员,下放资产,把国家在农村的粮食、商业、财政、银行等部门基层机构,全部下放到人民公社管理;所谓“三统”就是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资金管理;所谓“一包”就是包财政任务。同时,还颁发了《关于人民公社信用部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和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的规定》。关于如何贯彻,人民银行做了具体规定,设在人民公社的国家银行营业所和农信社合并,组成人民公社信用部。但此规定并未全面实行。195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中央决定把下放给人民公社的营业所收回,不再下放给人民公社,把原来的信用社从人民公社信用部分出来,下放给生产大队,变为信用分部。信用分部的职工由大队管理,盈亏归生产大队统一核算,业务经营由生产队和公社信用部双重领导。并且,明确信用分部执行的具体任务:一是办理生产队的存款和个人储蓄;二是按国家信贷政策,对生产队和社员个人发放生产、生活贷款;三是帮助生产队健全财务制度,合理安排资金;四是办理国家银行的委托业务。根据这一决定,全国各地基本上都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了信用分部。1959年底统计,全国共建立信用分部近20万个,信用站77万个,生产队聘请协储员190万名。设在生产大队的信用分部,业务受大队的领导,又受公社信用部(即银行营业所)的领导,但在实践中又是以大队领导为主。而且,信用分部职工的任免、待遇由大队决定,经营由大队管理,盈亏由大队统一核算。这在实质上就形成了一种格局,信用分部成了生产大队的组成部分,大队有权决定和指挥信用分部的工作,有权调动信用分部的职工,有权使用信用分部的资金,有权决定信用分部的贷款。

回答2:

有,这个是必须的而且利率还不少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英文名: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中国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目前由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
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尽快恢复和发展,决定全面开展农村金融工作。决定在广大群众中,重点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通过组织与调剂农民群众之间的资金余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遭受高利贷的剥削。会议认为,没有群众的信用合作组织,调剂农村资金就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就不可能调动起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新型农村金融的参与和支持的积极性。会后各地按照精神由试点到全面铺开了信用合作事业。农村信用社得到了快速发展。至1953年底,全国各地的合作金融组织达到20067个。 1955年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后,承担农信社管理任务。1957年再次修订出台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章程中第一条:“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劳动人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根据自愿和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资金互助组织。”

1958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农村中,财政贸易体制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针,实行机构下放,计划统一,财政包干的办法,也就是实行“两放、三统、一包”的办法。所谓“两放”就是下放人员,下放资产,把国家在农村的粮食、商业、财政、银行等部门基层机构,全部下放到人民公社管理;所谓“三统”就是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动资金管理;所谓“一包”就是包财政任务。同时,还颁发了《关于人民公社信用部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和国营企业流动资金的规定》。关于如何贯彻,人民银行做了具体规定,设在人民公社的国家银行营业所和农信社合并,组成人民公社信用部。但此规定并未全面实行。195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中央决定把下放给人民公社的营业所收回,不再下放给人民公社,把原来的信用社从人民公社信用部分出来,下放给生产大队,变为信用分部。信用分部的职工由大队管理,盈亏归生产大队统一核算,业务经营由生产队和公社信用部双重领导。并且,明确信用分部执行的具体任务:一是办理生产队的存款和个人储蓄;二是按国家信贷政策,对生产队和社员个人发放生产、生活贷款;三是帮助生产队健全财务制度,合理安排资金;四是办理国家银行的委托业务。根据这一决定,全国各地基本上都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了信用分部。1959年底统计,全国共建立信用分部近20万个,信用站77万个,生产队聘请协储员190万名。设在生产大队的信用分部,业务受大队的领导,又受公社信用部(即银行营业所)的领导,但在实践中又是以大队领导为主。而且,信用分部职工的任免、待遇由大队决定,经营由大队管理,盈亏由大队统一核算。这在实质上就形成了一种格局,信用分部成了生产大队的组成部分,大队有权决定和指挥信用分部的工作,有权调动信用分部的职工,有权使用信用分部的资金,有权决定信用分部的贷款。

回答3:

肯定有利息啊,每年3、6、9、12月的21号会有利息到卡上,今年的利息都变动好几次了。因为是活期存款,利息不是很高。

回答4:

有,农村信用社借记卡存钱有利息,是活期利息。银行借记卡是由发卡银行发行的先存款后消费(或取现),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
拓展资料:
1、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英文名: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国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目前由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
2、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尽快恢复和发展,决定全面开展农村金融工作。决定在广大群众中,重点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通过组织与调剂农民群众之间的资金余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遭受高利贷的剥削。会议认为,没有群众的信用合作组织,调剂农村资金就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就不可能调动起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新型农村金融的参与和支持的积极性。会后各地按照精神由试点到全面铺开了信用合作事业。农村信用社得到了快速发展。至1953年底,全国各地的合作金融组织达到20067个。 1955年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后,承担农信社管理任务。1957年再次修订出台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章程中第一条:“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劳动人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根据自愿和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资金互助组织。”
3、储蓄存款利率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 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 1.5‰0,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1元5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