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占地补偿款怎么发放

2025-01-05 22: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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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偿费,主要是因国家征用土地而对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要保障集体、村民收益得以充分合理分配,关键还在于政府征用土地过程中要要保证充分合理予以补偿,对此本文不多评述。 这一部分属于集体收益范畴,对于其如何分配,应当以服务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为目的,充分尊重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村民自治为原则。即使村集体在使用分配上有违法过错,也应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纠正,不应由法院个案干预。 2、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费。其理论基点就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视为一种物权,归农民个人所有。如前所述,我国只有两种所有权制度,农民并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其赖以生存的权利是依附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土地承包使用权,这种权利的性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该权利规定在我国《民法通则》所有权以及与所有权相关的权利一章中,同时该权利对农民的生存保障作用实为重要,虽然以承包合同取得权利,具有债权的形式,但承包期限的长久稳定也具有用益物权的特点,所以将其视为用益物权不仅有法理依据,也符合对农民生存利益的保护,占地补偿款应当包括对用益物权收益的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按人头分配土地多少,期限长,在分配标准上可以按照有无土地的标准来处理,避免过去分配中片面以户口为分配标准,造成户口乱迁移的混乱现象。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受国家《土地承包法》调整,有法可依,程序性比较强,而户口迁移是人口流动的需要,变化性强,不易掌握控制。另外以土地经营权为标准分配土地收益也符合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对于不属于村民承包的土地,其占地补偿款收益应当归集体所有。 3、青苗费不属于集体收益范畴。青苗费等地上附属物因为其是土地的使用着在使用过程中,为了增进地的效力而建设,或者是使用土地所的收益,应当由土地所有者所有,其补偿应当由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如房屋,水井,林木及正处于生长而未能收获的农作物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劳动力安置费不属于集体收益范畴。安置补偿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应当看到这一部分补偿费一般是以户籍为标准,对成年劳动力失去土地后的安置费用,应当按照标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成年劳动力。 实际中村集体得到的占地补偿款往往包含了上述四种费用,但是村集体一般不对劳动力安置费、青苗费、经营权费另行处理,而是统一做为村民待遇平均发放,这无疑会侵犯物权人的合法利益。问题的症结也出现在此。将本应属于物权人的收益分开来分别支付给物权人,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 可以看到,在土地补偿款中,属于集体收益的部分是有限的,只有属于集体收益的部分村民自治组织可以依法处理,对于不属于集体收益的部分村

回答2:

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回答3:

这种占地补偿和婚姻没有关系,只要你是本村人,户口在本村,就应该得到平等的占地补偿款。我们村就这样的。建议你到镇级政府咨询并反映此事,但注意反映问题层次!祝你好运!

回答4:

1、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应当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第2款规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事项。”可见,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而不是由村委会决定,更不是由村干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