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具备了报考军校的基本条件后,还必须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三项都合格的,才有可能被军校录取。
政审对象由各省级高招办从各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4倍确定,并通知考生。参加政审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与政审同步进行。
面试内容主要有六项:一是问报考动机,看考生入伍动机是否端正;二是听语言表达能力。吐字不清,语无伦次,或有明显生理口吃的考生,视为不合格。考生在过这一关时,一定要克服紧张心理,防止因心情过于紧张影响正常表达能力而被淘汰;三是看形象气质。主要看考生五官是否端正,体形是否匀称。四是看心理素质,主要通过提问、交谈等方式,查看考生是否容易沟通。五是看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出问题,看考生判断问题是否准确,思路是否清晰,思维是否连贯。六是看反应能力。看考生反应是否迟钝,动作是否灵活协调。六项面试内容若其中有一项不合格,面试即为不合格。政审、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
考生体检执行军校现行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政审、面试、体检全部合格考生才能参加军校录取。体检一般是在录取分数线划定之后。在身体素质要求方面,军队院校比地方院校规定了更高的标准。军队院校对考生的身高、体重、五官、体型均有严格要求,任何一项通不过便会被淘汰出局,许多考生就是在体检一关被淘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