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只要没有签到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补偿,与辞职没有关系。《社会保险法》规定自用工之日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
你手里的证据足够了http://wenku.baidu.com/view/958af565783e0912a2162aa1.html ,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补缴社保和2012年2月到12月的二倍工资。只是劳动争议时效一年,不知道你处在哪个省份,目前司法实践对二倍工资时效计算分不同省份有三种计算法,一是逐月计算法,二是最后一月满起算法,三是解除劳动关系起算法。你所在省份如果是逐月起算法,你只能主张2012年8月以后的二倍工资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你千万不能辞职.超过一年辞职后双倍工资没有了.我是在实践中自学成材的,有什么不明白的再问我
可以要求赔偿的
1、公司辞退你,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20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实施后的违法辞退赔偿标准计算方式。另外单位违法辞退员工,不但要赔偿经济补偿金,还要结清所有工资;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还要承担双倍工资赔偿,未交社保,还要补缴员工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
3、如果未提前通知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
如果以上赔偿单位拒付,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