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得了抑郁症,想离婚,孩子能判给我么?

2024-12-28 11:23:4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女方得了抑郁症的话,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定孩子随男方生活,具体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扩展资料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回答2:

如果孩子超过10周岁,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答3:

女方患有抑郁症,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随父亲生活。

回答4:

女方有抑郁症,如果是重度,孩子基本都会给男方的。

回答5:

又是“双面胶”里面的情节。 你们能不能离开婆婆啊?哺乳期母亲具有几年的抚养权。而后,你若能提供孩子的生活条件,则优先获得抚养权。当然,男方也要尽抚养义务,每个月按时交纳抚养费。这是大道理,实际情况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