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校时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由所在学校派遣至“北京市XX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档案由机要转递至该区(县)人才中心。
二、对于《就业报到证》派遣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毕分办”等的,无需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根据毕业生档案中记载的信息,由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收到的档案转递至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区(县)人才中心。
三、毕业生请到所在区(县)人才中心查询档案,保存好《就业报到证》,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咨询档案所在地区(县)人才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你签的三方公司是可以管理档案的么 只有事业单位 国企 公务员才可以的哦 其他的其实档案都在人才市场的 如果你的档案已经在人才市场了 就不用改派了 每年去交档案管理费就行了 要换单位的话 档案就可以转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