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明代制度条文具在,但明前期之制,自明中后期人以下即缺乏精准认识。本文利用《实录》、原始文件,辨《会典》、《明史》和各种笔记之误,重新认识京营的成立时间、渊源、职能。永乐、洪熙、宣德之际,北征军队不及遣返,常驻京师,遂突破“战时出征,事毕还卫”原则,渐成常备军驻京之制;三大营体制来源于靖难战争中的北军体制和永乐历次北征中的亲征军体制;至正统时期,三大营由战时体制演化为训练体制,突破卫所编制,但不合战争需要,故明代中期三大营改为兵将相习、随时临战的团营。以上三点结论为以往研究所未涉及,与明代中后期人的系统记载也多有不同。 【关键词】明代前期,京营,三大营,亲征。文章来自艺术中国 http://www.artx.cn/ 明朝在京师常驻重兵,称京营,是明军的核心成分。在正统十四年(1449)的土木之变中,不堪一击的京营遭到毁灭性打击,明朝随后在京营的三大营之上设立了兵将相识、练战一体的十团营。关于此后的京营,史籍中有详尽而系统的记载,但对此前京营的形成与体制演变,史料记载却充满了混乱和矛盾。京营有没有一个明确的形成标志或者成立时间?京营的三大营体制是由何而来的?三大营的主要职能是作战还是训练?澄清以上问题,有助于理解明代制度在祖制和时势双重作用下的变迁历程和独特形态。一、京营的成立:永乐二十二年到宣德元年 明初并无京营。按洪武时期的卫所制“兵将分离”的构想,军士们在各自卫所屯田操练,战时命将出征,战后散归卫所。不过,演练步骑兵战阵、学习火器操作等复杂任务,是百户所、千户所乃至卫、都司等分支机构难以独立承担的,军士平时散居各地卫所,也无法应付随时可能爆发的战争。早在洪武时期,北部边防前线通常派勋臣镇守各地,到永乐时期逐步形成镇守总兵官驻守各边镇的形势,总兵官算是长期“命将出征”,统领着处于临战状态的边兵,所谓“兵将分离”、“散归卫所”,停留在条文层面。永乐迁都北京后,首都兼为边防重镇,需要组建一支最强大的驻京常备军,京营便逐渐成为明朝军队的核心成分。文章来自艺术中国 http://www.artx.cn/ 京师本来就设有大量卫所,军士们平时必然操练,以备战时组成大军,能不能算是京营呢?明朝史籍提到京营,注重其训练职能,如正德《大明会典》载:“国朝京营之制,主训练在京官军……国初立大小教场,以练五军将士。”[1]明人遂将京营溯源到洪武时期,如陆容说:“京营之制,国初止有五军营”[2],郑晓说:“京营操练之法,洪武时止为五军营,分大、小教场与城外、城内操练。”[3]万历《明会典》更强调说:“国初设京营,隶大元帅府。后改五军都督府,以训练在京官军。”[4]到清修《明史》介绍京营源起,更详细记载道:“初,太祖建统军元帅府,统诸路武勇,寻改大都督府。……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分教四十八卫卒。”[5]{ http://www.artx.cn/ 以上记载中,“教场”和“五军”是确定京营渊源的关键,却经不起推敲。洪武时期的大、小教场,到建文时期仍然存在[6]。洪武时期军队内部以卫所为编制单位,直到建文时期,提到京军如“命魏国公徐辉祖领京卫军援山东……遣京卫官军防江”[7],这与后代“营”的编制有本质区别。所以,洪武时期的教场是各卫所的公共训练场地,并非意味着建立一支处于临战状态的常备军。陆容和郑晓将“五军”和三大营之一的“五军营”联系起来。《明太祖实录》和其他洪武时期史料中从未出现“五军营”之名,“五军”应如陈仁锡所说[8],指洪武时期常见的“五军十卫”、“五军十二卫”之五军都督府。万历《明会典》和《明史》虽未误解“五军”,却进一步将京营溯源到元末红军时期的体制。“大元帅府”和“统军元帅府”,当指至正十五年(1355)朱元璋任“大元帅”的“太平兴国翼元帅府”[9],当时朱元璋... ...
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
中国明朝(1368~1644)改革元朝军事制度,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皇帝独揽军事大权,全国要地设立卫所,军丁世代相继,给养仰赖屯田。此制在维护明朝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军队的统辖与卫所制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州)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户所,共5600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
京军与地方军 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地方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以后,京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