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陂现为武汉市黄陂区。陂,池塘也。公元前648年,楚成王灭黄国,迁黄国臣民于此。楚庄王十五年(公元前599年),楚国令尹孙叔敖筑陂塘灌溉农桑,因此地多黄国后裔,故得名黄陂。
汉属荆州江夏郡西陵县。汉末大将黄祖于此筑城,名黄城。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魏王曹操在黄陂黄花涝置石阳县,为魏国荆州江夏郡驻地,为建置之始,有1800多年的历史。
南朝宋元徽四年(476年)、南齐建元元年(479年),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先后三次设置木兰县,木兰县驻地位于花木兰出生地黄陂大城潭镇(今黄陂区姚家集街道大城村),所辖地域包括今黄陂区北部和红安县西南。唐武德三年(620年)废除木兰县,并入黄陂县。
唐为南司州、安昌郡驻地。后南司州更名黄州。黄州改治邾城,黄陂属淮南道黄州。宋属淮南西路黄州齐安郡。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年),属湖广行省黄州路。明属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
中华民国,先后属鄂东道,江汉道、省直辖。自民国二十一(1932年)年起,先后属第四、二、三行政公署及鄂东行署。
1949年,黄陂属孝感专区管辖。1959年,划归武汉市。
1998年,国务院同意撤销黄陂县,设立武汉市黄陂区,行政级别为副厅级,享有地级市经济权限,以原黄陂县的行政区域为黄陂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黄陂大道380号。
扩展资料
黄陂的地理环境
黄陂区地处武汉市北部,湖北省东部偏北,黄陂区南邻东西湖区、江岸区,东连洪山区、新洲区,西北交孝感市,东北交黄冈市。
黄陂区位于长江中游,大别山南麓,地势北高南低,为江汉平原与鄂东北低山丘陵结合部。大体上是“三分半山,一分半水,五分田”。
北部为大别山余脉,属低山丘陵区,海拔在150—850米,面积占全区的17.8%;有武汉市最高峰双峰尖(872.5米)。中部为平原丘岗区,海拔在30—150米之间,面积占全区68.9%;南部为平原湖区,海拔在30米以下,面积占全区的13.3%。
黄陂区水资源丰富,拥有“百库千渠万塘”之称。有长江、滠水、府河等大小河流31条,河流总流长799.91公里,流域面积3504.3平方公里。工业、农业、生活用水充足。黄陂区有湖泊35个,其中武湖、童家湖、后湖较大,黄陂区湖泊总面积252.64平方千米。多年平均径流量10.9亿立方米。
黄陂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光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无霜期255天。春季温和湿润,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凉爽少雨,冬季干燥阴冷。多年均日照时数1917.4小时。多年均降水量在1202毫米,为中南地区降水量较均衡的地区。
黄 陂 来 由 北枕大别山余脉、南濒长江的黄陂,为武汉市新型城区。 武汉市黄陂区古为荆地,春秋归楚,秦属南郡,汉隶江夏郡。自汉至隋唐五代,今黄陂境域分归时称西陵、安陆、石阳、滠阳、木兰、梁安、梁兴、黄陂、堡城等诸县中的二、三县,到宋至道三年(997年),今黄陂全境才统归在南北朝战乱中始置的黄陂县。1998年9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陂县,整县改设武汉市黄陂区,又结束黄陂的县治沿革。 黄陂置县也好,设区也罢,为名黄陂有何来由? “黄陂”,以字释意,“黄”或指颜色,或为姓氏,或有其他专意;“陂”则为水圹、水边、山坡等等。 旧志称,汉魏以来黄陂为镇为州为县,凡几变置。《元和郡县图志·江南道三》曰:“黄陂县,本汉西陵县地,三国时刘表为荆州刺使,以此地当江、汉之口,惧吴侵轶,建安中使黄祖于此筑城镇遏,因名黄城镇。”据此,黄城镇得名三国名将黄祖,黄陂县又得名黄城也。而“陂”有人指为武湖,黄陂乃黄城与武湖的合称。 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欧阳修的《集古录》,收录有唐碑《黄陂记》,碑文云:“黄陂在汝州,汝州有三十六陂,黄陂最大,溉田千顷,盖黄陂之由来也。”清同治《黄陂县志》也载,《黄陂记》始作于隋,侯喜复撰文于唐贞元七年(791年),碑建于元和三年(807年)矣。观此,“陂”就指水圹了。然黄陂汉属江夏郡隶荆州,魏分属江夏、戈阳郡,戈阳郡又隶豫州,宋齐梁则分隶郢州、司州、光州等等……,历史却无隶汝州之记载。而汝州为隋始设,地在今河南省中部,似今黄陂区之黄陂非《黄陂记》之黄陂也。 《元和郡县图志·江南道三》载:“黄州……,因古黄国为名也。”明清时的《黄陂县志》也将黄陂之“黄”指为黄国。然近年有学者称,将黄州一带之“黄”,指为黄国并不确切。古黄国其祖先源自东夷,早期居今山东,商周渐南迁,春秋时臣服于楚。近年考古还证明,春秋黄国之都城在今河南潢川县境,按周礼规定,古代方国一般较小,其地“方五十里”,黄国境域难及今黄冈、黄陂也。 民间还有许多黄陂来由之说。如上古,今江汉平原江河湖泽连片,处江汉平原东隅的今黄陂南境也为汪洋泽国。民间流传,先民拓疆殖域以舟代步,今江汉平原之北的安陆是舟楫安全登陆之地,黄陂则为先民拓疆之舟抵达的黄土坡。 民间还流传,黄陂县名系包文拯所改。相传,黄陂曾称定远县,包文拯坐定远审断“幼童打母”案时,在县北研子岗将打母之幼童研为黄皮。为警示后人,包公特将“定远”改为“黄陂”。查勘史料,黄陂从未名曰定远,包公也未到过黄陂,今区委、区政府驻地之北虽有定远村,村名只是依传说所起,此说也只能是“戏说”版了。
黄
陂
来
由
北枕大别山余脉、南濒长江的黄陂,为武汉市新型城区。
武汉市黄陂区古为荆地,春秋归楚,秦属南郡,汉隶江夏郡。自汉至隋唐五代,今黄陂境域分归时称西陵、安陆、石阳、滠阳、木兰、梁安、梁兴、黄陂、堡城等诸县中的二、三县,到宋至道三年(997年),今黄陂全境才统归在南北朝战乱中始置的黄陂县。1998年9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陂县,整县改设武汉市黄陂区,又结束黄陂的县治沿革。
黄陂置县也好,设区也罢,为名黄陂有何来由?
“黄陂”,以字释意,“黄”或指颜色,或为姓氏,或有其他专意;“陂”则为水圹、水边、山坡等等。
旧志称,汉魏以来黄陂为镇为州为县,凡几变置。《元和郡县图志·江南道三》曰:“黄陂县,本汉西陵县地,三国时刘表为荆州刺使,以此地当江、汉之口,惧吴侵轶,建安中使黄祖于此筑城镇遏,因名黄城镇。”据此,黄城镇得名三国名将黄祖,黄陂县又得名黄城也。而“陂”有人指为武湖,黄陂乃黄城与武湖的合称。
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欧阳修的《集古录》,收录有唐碑《黄陂记》,碑文云:“黄陂在汝州,汝州有三十六陂,黄陂最大,溉田千顷,盖黄陂之由来也。”清同治《黄陂县志》也载,《黄陂记》始作于隋,侯喜复撰文于唐贞元七年(791年),碑建于元和三年(807年)矣。观此,“陂”就指水圹了。然黄陂汉属江夏郡隶荆州,魏分属江夏、戈阳郡,戈阳郡又隶豫州,宋齐梁则分隶郢州、司州、光州等等……,历史却无隶汝州之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