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买房子的时候他借了我哥和我姐十万元,有借条,现在我们要离婚,这钱应该

2024-11-24 09:14:12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们买房显然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故您老公借的钱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故这笔十万元的借款应以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2:

1,若确实是借钱买了房子,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回答3:

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

回答4:

因共同生活而借的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回答5:

1楼说的很对两人在结婚期间的债务,离婚时应共同承担。

回答6:

根据婚姻法,两人在结婚期间的债务,离婚时应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