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有单位申请人
无单位申请人
填写表格
1、《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1、《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1份;
提供材料
1、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门科目成绩合格有效证明(于上海财政网自行下载);
同 左
2、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彩照2张;
同 左
3、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同 左
4、注册在宝山区的企业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宝山区户口本和劳动手册(学生证\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宝山区居住证(包括副卡)原件和复印件;
5、如委托办理,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同 左
办理时间
周二至周四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注意事项:1、相关资料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或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