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农村邻里纠纷要合法合理合情,既要依法依规,又要考虑风俗习惯、伦理常情。
(1)教之以行。邻里纠纷往往就是当事人不善处理人际关系而引发的,调解者就要以搞好人际关系的具体做法教导他。
(2)动之以情。以“情”感人,以“情”教育人,以“情”打动人,引导当事人宽以待人。
(3)晓之以理。摆事实、讲道理,使当事人提高认识。纠纷当事人一般都有自己的“理”,不管实际上是对是错,都用自己的“理”来辩护,但实际生活中行得通的只能是符合法律、道德的公理。
(4)喻之以法。告之当事人法律对他的某种行为是如何要求的,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让当事人了解他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人的权利。
在小区内发生纠纷,根据纠纷种类的不同,责任主体不同,纠纷发生后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申请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这样的话,先应该搞清是谁的错,不要含有报复心理,换位思考一下。然后再和它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
“远亲不如近邻”,不要斤斤计较,注意礼让,消除矛盾,加强团结。
我觉得邻里之间还是要多宽让,一旦结下冤仇,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会非常别扭。我在20年前有一个邻居,老太太特厉害,嘴巴不饶人,还特喜欢带脏字。有意,我的同事开车给我送煤气,停车时碾压了她嗮在路边的一些鸡食,他看见后就大骂起来,应为她比我年长,我赶快道歉说,阿姨,对不起,是我不小心压得。她听了后,说没关没关系 。一个对不起,了解了此事。如果我和她计较,路是公家的,你凭什么占用,那个结果就可想而知了。此后我们做了15年邻居,再也没有发生过矛盾。后退一步天地宽,这是邻居相处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