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有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一般是指合同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履行其应该履行的义务,造成相对方损失的责任。
这个义务一般是随附义务,也就是说合同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一般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到你的案子,虽然合同中不一定明文规定了出售方要告知你房屋状况的义务,但本着诚信买卖的约定俗成,他应该有这样一个告知义务。现在他没有履行,造成了你的损失,应当予赔偿。
但我们国家法律里没有缔约过失的法律定义,你可以以违反合同法的诚信原则起诉他,要求修缮房屋或者承担修缮费用。或者以欺骗、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致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