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评标小组需要几人

招标评标小组的成员有人数规定吗?请问有何法律规定?
2024-12-29 08:34:4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
按前款规定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十一条 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拓展资料:评标专家一般应具备哪些条件?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是对专家实际工作经验和业务熟悉程度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是对专家的专业水准和职称的要求。两个条件的限制,为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素质保证。需要注意,政府采购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中,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要求略有不同。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具有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以上。从事高新技术领域工作的专家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推荐入选国家级专家库:
①具有教授级职称的;
②近5年承担过国家大型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
③享受国家津贴的;
④获得过国家级科学奖励的。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对达不到上述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产品情况,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回答2:

《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回答3:

评标小组由单数组成,300万以下5人,300万以上5到11人组成

回答4: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