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要不要提取出来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可以提取的,当你拿到住房公积金存折的时候次月的拿到存折的这天就可以领取了,在指定的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办理点都可以领取,去的时候存折,身份证都要带上,而且好像还要带上离职证明!我取过一次跑了好几次不是少这就是少那,所以你最好全部带上!
一、住房消费提取:
1、职工在本市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且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①、职工只能在购房合同签订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支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②、支取额为支取日上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百位整数,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①、住房公积金还贷必须正常还贷满一年后方可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并且每一自然年度只能支取一次。
②、提前归还多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期限不得超过当年12月份。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4、职工符合住房消费提取条件的,可同时提取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度应合并计算,不得超过规定额度。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或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调离本市的。
5、失业一年以上且未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6、男职工达到50周岁、女职工达到40周岁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单位破产清算(单位主体不再存在)的全体职工。
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