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自2008年开始实行“3 + 学业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方案。
(1)“3”含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2)“学业水平测试”含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七门。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四类,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必考历史科目外,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必考物理科目外,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需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测试。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算起三年有效。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中英语听力使用全国卷一听力) 统考科目满分480分。
其中:语文160分(选修科目必测历史的考生有40分加试题);数学160分(选修科目必测物理的考生有40分加试题);外语120分。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科目
选修测试科目各科原始满分120分。按考生原始分成绩排名划出等级,前5%为A+级,6%~20%为A级,20%~25%为B+级,26%~50%为B级。51%~90%为C级,91%及其以下为D级。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科目
必修测试科目各科原始满分100分。按考生原始分成绩划出等级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