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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协和理念的变异论
一部完整的西方音乐的发展史;如果从某种角度上看也可以视为一部和声发展史;如果再从更细微、更具体的侧面上观察,其实也是一部不协和理念的发展史。从历史的历时态方面来考察,“不协和”的理念永不具备一种静止不变的特征,也绝不会体现着自然界存在的“能”的那种“守恒定律”。用今天符号论的术语来说:它们只是一种“漂浮的能指”;而从共时态方面来考察,“协和”与“不协和”虽然是来自于两极概念的矛盾体,但它们自形成以来就从未间断地在历史发展的“漂浮”运动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辅佐,甚至互为宾主。
不协和的理念在和声思维上主要是指和音或和弦在纵向结合时给人产生出的一种听觉上的反应,它的属性以及它的本质概念始终伴随着音乐历史发展的轨迹同步迁移,由于和弦结构复杂化而造成不协和理念的变异,对于多声部音乐语言的发展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
在音乐发展的最初阶段,音乐本身就指一种和谐的理论,古希腊数学家,唯心主义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在音乐的研究中认为:“是数的比例构成了和谐,并将此应用到宇宙天体上,认为天体之间也是按照数的比例排列的,因此整个天体就是一个秩序井然的和谐体。”[2]
从古希腊一直到19世纪中叶,关于音乐美学的定义和本质上的概念虽然不断地发展着,但是“美”与“和谐”的统一这一传统的理念却没有实质上的变异。但是如果将视觉角度转移到和声意义的“不协和”理念上来看,“不协和”一词的实质性概念和人们听觉的心理反应始终在替换中发展。“不协和”的理念以及它的实质性差异,是由两方面因素导致的:一是音乐历史的阶段性;二是人们听觉习惯的可变性。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互为因果的能动力,使音乐发展中的“不协和”理念不断更新和变异。
首先让我们讨论一下“纯四度”音程,它是一个由协和——不协和——协和,变异性最大的音程之一。在早期多声音乐时期,即“奥伽侬”时期,“纯四度”被认为是协和音程;而到了严格对位时期,它又变成了必须需要解决的不协和音程;即使到了古典音乐时期,如果低音形成的四度关系也通常被认为是不协和音程。[3]当然到了后来“纯四度”音程无疑已被认为是协和音程之一了。
再让我们回顾一下有关三度音程的发展状况。从古希腊开始,八度、五度、四度的协和音程观念就已牢固建立了,在初期的‘奥伽侬’中所谓协和音程也仅限于此。直至13世纪,大三度音程才从不协和音程的行列中挣托出来。而小三度音程在中世纪音乐中,长期以来都被认为是一个不协和和音;一直到巴赫时期,这种观点仍局部地表现出原来观念上的痕迹。如:通常在小调式的作品结束时,用以大三度来代替,形成所谓的“辟卡迪三度”。到海顿和莫扎特时期,才不再对小三度的协和本质发生任何疑问。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所谓的“协和”,不过是随着音乐思维的发展与人们听觉习惯的改变而不断地对“不协和”音程的“解放”而已。”[4]由于三度音的解放,使传统三和弦的出现已成为了一种可能,直至18世纪法国作曲理论家拉莫(Rameau)1722年出版的《和声自然原理论述》总结了前几代人的理论与创作并随着数学、声学理论的发展,以三度叠置结构的和弦构成原则在理论上正式确立。
随着大、小调体系的形成以及和声功能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以三和弦为统治地位的和声王国中人们就不断地尝试着对不协和音的使用,并且在无数作曲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音乐实践中日益复杂起来。正如勋伯格所说:“不协和音是作曲家们摆脱陈词滥调的原动力。”多声音乐在时间展开的过程中正是依靠和弦间的“协和”与“不协和”的对比获得的。在伯尼(Charles Burney)的《法国与意大利音乐的现状》(1771)中,有一段便是这样的看法。他写着:“不协和音在多声部音乐作品中是必需的,我相信现在没有人会否认了。看来,不协和音对音乐正如明暗色调对绘画同样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由于它的反衬与对比作用丰富了协和的声音,而尤其它还是注意力所必需的刺激物……。不协和音给听觉带来一种短暂的难受,留下不满足,甚至不舒服,直至听到某些较悦耳的和音为止……。我确信,只要听觉能力终于得到改进和提高,对它是不存在有什么太强烈的不协和的声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