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东莞中心人才市场培训中心举行了最后一期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考试,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推出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将取而代之。而据了解,目前在东莞培训市场上,已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同部门对“物业管理师”有不同认证,不禁让物管从业人员困惑。
持建设部“上岗证”人数居多
“每次有人打进电话想报考物业管理考试,我们都要向他们详细解释两种证书的区别。”东莞中心人才市场培训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来,该培训中心目前开办有两类不同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证书培训班:一种是建设部门主管颁发的上岗证书,分物业管理员、部门经理、企业经理三个层级;一种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颁发的物业管理职业技能证书,分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和物业管理师三个层级。
据了解,东莞从2001年开始就有人报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物管全国统考,但多数是报考物业管理员级别,直到去年才有19名从业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然而却无一人通过。
“劳动部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过率相对较低,东莞目前持有该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多,而持有建设部上岗证的人数就比较可观,全市估计超过2000人。”建东房地产培训中心何小姐告诉记者。
职业资格证侧重个人技能
那么,不同部门的“上岗证”和“职业资格证”,物管企业和从业人员到底应该怎么选?据中心人才市场培训中心梁先生称,建设部作为全国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评定资质、注册、年检和创优达标等均须提交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上岗证”对物管企业而言更为实用,实际操作性更强。
而劳动部门所发的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个人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更突出职业培训特色,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之一。
然而,随着今年建设部停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考试,而在全国范围推行与劳动部“同名同姓”的资格认定考试后,“上岗证”与“职业资格证”的差别渐渐变得模糊。
证出多门使从业者困惑
根据去年人事部、建设部共同发布的《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据了解,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较之前的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报考门槛有所提高,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同时,还严格规定了参加考试的7个方面的条件。考试合格后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执业。
面对同是“物业管理师”认定的证书,物管从业人员颇感困惑。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对物管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部门并未作明确规定,我们当然希望不同部门能加以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性,不然夹在中间最难选择的,还是我们物管企业和从业人员。”
其他地方都还在考,湖南没有信息.湖南没有物业经理培训机构,现在在推行物业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