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肯定的答案吧。
1、定金收据只是货币转换的证明,与交易合同同时出现才具备约束性,否则,它只是一张注明“谁把钱交给谁”的一张纸。
2、酒店承办宴会的程序:预定(定金、日期、规模)---合同(菜谱、确定台数等细项,签合同)----落单(内部运作,营业部向楼面及各出品、采购部门委派工作)---开宴。也就是说,在落单前,我们酒店业是没有损失的,况且“黄道吉日”你那10台太不起眼了,巴不得把你退掉。
3、现实上从没见过不能退宴会定金的事例,但我们会告知对方,在何日之前来签合同或者退订。因为我们知道定金收据不是合同!
4、消极地说,那张“纸”上没规定消费金额吧?没注明可否少于定金吧?没说明不能点散餐吧?那你不如去消费18元/席。
续:到消委不如到报社,鄙人从事酒店管理十四年,从没见过如此霸道的酒店,或者霸道的只是个人,你没找高层决策者协商而已。
按法律规定,你的事件应该适用定金条款,如你提出不履行合同则店方有权不退回你定金.建议你考虑可协商解决,可将此定金或是订购的婚宴转让给他人,后由你与受让人签署转让协议,约定有关义务由受让人来来承担,这样可能是比较容易解决的.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是可以拿回来的, 其实说不退钱只是酒店内部的某某人再搞鬼,即使不经过律师事务所,只要找对酒店内部的人员就行了
我跟你说及个人 你去试试吧
酒店经理 会计 再或者直接找他老板
真正为酒店着想的老板是不会要你着区区2000块的
如果经理和会计不给你 你就明白告诉他们你会找他们老板 最好私下现找到他们老板联系方式
到这地步 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你不要怕酒店的那群瘪三 都即把一群打工的垃圾 你怕个毛 只管趾高气昂的要
(最后再协商的时候可以威胁他们,说要到某某报社去高发....他们就怕这个
本来我不愿回答很多人都来抢着答的问题,但看了看其他人的答案,我觉得实在有必要发表点意见
1,饭店消费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不适用合同法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你没有享受到服务,当然不用付出费用。所以其他回答者认为适用合同法定金规则是不对的,而且法院有过类似判决的,判决返还定金
3,当然,第2条的说法不能排除一点,就是如果你退订酒席给商家造成损失了,你的赔偿责任是免除不了的,但本案中,你定的日期那么远,不会给饭店造成损失的
4,至于你说的几个方案,也都是可行的,比如你去消费2000元,你完全可以拿这个条件去和酒店谈判的,对方如果不退你,你就扬言当天占据他多少酒席,而点很少的菜,估计商家会受不了,结果呢,呵呵
你看一下:47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这里很显然,你交的定金就是预付款,商家违约的,并不需要双倍返还给你,同样,你违约的,可以要回预付款,但要承担商家损失,你放心吧,找消协可以解决的 祝你成功
如果适用合同法的话,那么如果商家违约,应该双倍返还给你那就是4000元了?但消法明显不是这么规定的。与合同法比,消法是特别法,应该优先适用
从法律的合同法定金条款来说,你肯定要不回来的。
当然一般情况下,会考虑民法公平原则,退一半也是一个解决的方法。
最好还是多谢上就好了,也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