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部门的设置分行政和事业两部分。行政部门设置党政办公室、财经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三个部门;事业部门设置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广播电视站、水利站和乡镇企业站等五个部门。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制定机关的工作制度;2、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会务、保卫、保密、信访、新闻宣传等工作;3、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4、受镇党委、政府的委托,联系和协调文化广播电视站、人民武装部、青年团、妇联等工作;5、办理镇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经办公室:1、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煲扬,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农村救灾救济、劳务输出、殡葬改革、行政区划等工作;2、负责协调公安、司法、综治、土地城建、环保、计划生育、工商、税务、镇企业、水电等部门的工作;3、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制定辖区各种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培育税源,发展财源,并组织实施。
三、农业办公室:1、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农村工作计划、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农产品产量预测和农业信息工作,组织推广各种农业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搞好农业增收示范点建设,达到科技兴农。2、具体负责协调农技、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水产、特产、农机等职能部门的工作和综合性事务,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做好农业科技种养、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农业服务中心: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广先进农业种植技术及试验示范,负责农业机械的管理,推广先进农机技术及新农机具试验示范;开展农业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帮助建立完善农村多种经营责任制;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办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计划生育服务所: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府和法律、法规,负责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环情、孕情监测和节育技术服务,负责药具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对村组计划生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帐。
六、文化广播电视站: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俗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办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水利站:贯彻执行有关水利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本区域水资源;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水利和水土保持的区划,规划各项小型水利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负责节水节能先进经验和其它科技成果,普及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的科学知识;依法负责组织收缴水费;负责上级下达的和当地筹集的水利、水土保持经费和水利劳动积累工的安排、使用、监督和决算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排涝、水土保持和农田基本建设;协助调查处理水事纠纷和案件。
八、企业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镇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做好财务、统计、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指导企业的科技进步及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协调企业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指导企业开展经济合作,促进横向联合,总结推广企业发展与改革经验,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
重庆市政府职能部门:
1.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外事办
2.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国资委、
3.市政府直属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信访办、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人民防空办。
4.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市招商投资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局、市教育矫治局(市戒毒管理局)、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