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了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签字只能算是同意,还必须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这样才算具有了法律效果,婚姻关系才算解除,夫妻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因此第三人是否在场不影响其法律效果,当然,拿离婚协议领取离婚证必须双方均同时到场才会办理,就是为了防止另一方代替一方签字。
只算协议离婚,不算正式离婚!
正式离婚要去民政部门领了离婚证才算!
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经双方签字就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