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即案件最多通过两次审判的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间内提起上诉,即进入上诉审程序,这个程序所下的判决,是终身判决,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提起上诉。但是可以通过,也只能通过申诉来启动再审程序,以期得到再次的审理,来纠正生效判决(终审判决)中可能存在的错误。
我的相邻居案,没有请律师,关系到我的屋子能不能住的问题.于理于法都对我有利的.周围人都同情我,但是被告联合亲戚朋友出庭对付我,在导致我庭审不利,立案以来一年半了(2006年).每次催他下判,他都推迟,有时我又去这里那里投诉,也可能得罪了法官,直到现在今天才拿到判决书. 现在判决书是按对方的意思办,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出诉讼费,完全让我大跌眼镜,因为去年冬以来,他都承认我有理,法律站在我这边,现在突然判我输. 我拿到判决书出法院门时,法官叫我回来,对我说:你要考虑清楚有没有必要上诉,上诉也很麻烦的,现在判决书没有送达对方.你要考虑清楚.
除非你找出新证据推翻以生效的判决。否则法院不会受理。申诉期间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