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上限,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主要依据双方协议确定。确定违约金数额,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通常,我们所说的赔偿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损很好计算,间损主要指可期待利益。要主张可期待利益,一方面得有充分的证据,另一方面也由法院自由裁量。
供需双方订立的设备采购合同,当初应该就合同的违约金和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事项都约定清楚了吧,这可算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当事人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原件以及相关文本,预付款证明,起诉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等,如果确定对方违约,预付款可以退,但是违约金不会如数给。违约金主要是保障合同履行,惩罚违约行为,反正不会让你“赚”就是。而且一旦起诉,通常战线不会短,通常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
2、供货方逾期交货,又非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属于单方面违约,如果你们的合同里边对此有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你可以以此为由解除该合同,并让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及返还预付货款。
3、如果向法院起诉,请代理人的话一切代理人都会为你准备,如果你是自诉,那么你需要准备诉状、当事人资格证明、合同、预付款打款证明、被告方的单位工商登记信息,你的身份证一般都是随身携带的,这我就不说了
1、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三分之一。
2、你说的是解除合同。如果有约定,只要约定的条件成就,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要求对方根本违约,才可以解除合同。
3、起诉书、证据材料、当事人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等。
对于你的问题:
违约金不得高于合同价款的30%。
首先对方超过交货时间已构成违约,有权要求违约金。其次,能否终止合同要视合同的约定,如是否存在约定超过交货时间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有可以终止合同。最后,预交款可以要求退还。
如要起诉,作为原告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采购合同》、预付款单据、未按时交货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