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永久性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歼闭缺香港身份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签发,为香港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每张香港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政府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态没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氏辩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