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传票是送到到。。。当事人签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写的地址的。。。当然这可以写代理人的地址。。。这样传票就邮寄到代理人那。。。他的责任是积极的告知义务。。。
通常目前法院在接受代理人的代理文书是,会要求明确委托代理权限是否包含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如有,一般才会寄送。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哪有什么法律责任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