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结婚前买个房子,,在结婚前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如果有问题离婚的 话怎么分

2024-11-20 14: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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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在这种问题确实比较多。
按照婚姻法,如果你在婚前加上女朋友的名字,如果以后要面多离婚,那就属于共同财产,将会平分。
但是,如果这套房子是你父母全资付清的,切记,让你父母保留好收款收据,以证明是其全部支付的,如果有这些凭证,以后就算离婚,那么这套房子法院判下来也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说这个收款收据非常重要.(望采纳)

回答2:

有双方的名字就是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离婚了要分一半给他。不要那么傻,这样子你会一辈子被绑着大腿,有什么不愉快就跟你闹离婚,离婚了损失的是你父母的血汗钱啊。如果是你自己赚来的钱我不多说,你们两口子怎么过怎么好。可你父母的钱,为什么要分给她?跟你父母有多大关系?希望你在做决定的时候先想想你父母,一辈子容易吗?建议房子还是填你父母的名字,以后他俩老不在房子还不是一样是你的?那房子就是继承的啦,跟女方没有任何关系了。

回答3:

婚前买的房,是你父母付的全款,那就留下凭证,能证明房款全是你父母付的。如果产证上只有你的名字,那就是你父母赠予你的房产,是你个人的,如果你同意加名字,这就得算分她一半了。离婚后这个房子有了你老婆的名字,她也要拿钱。。。另外再问一个,她没付钱,为啥要加名?实在不行,你把房子的名字改回你父母的名字呗,这样大家都没有房子背在身上。。她也没理由要求加名到你父母的房子上吧??

回答4:

加上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平分,不管是婚前加还是婚后加。不加就是你婚前财产。

回答5:

理论上是这样的:显然这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可请求法院庭外调查。如果排除夫妻间其他的重大过错。房产属于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