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享有哪些权利除一般公民享有的权利外: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陈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