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到民政局离婚能马上拿到离婚证吗?

2024-12-02 07: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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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因为你们需要至少度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新的民典法里,当夫妻双方申请离婚之后,夫妻双方需要至少冷静30天。在30天之后,如果夫妻双方依然坚持离婚,这个时候便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可以申请离婚证,此时便会正式离婚。

这样做的好处有很多,因为对于多数离婚的夫妻来说,很多人可能当时仅仅是情绪比较冲动,离婚冷静期可以帮助很多离婚的夫妻挽留婚姻。

一、你们需要度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第1种方式是正常的协议离婚,第2种方式是向法院起诉的诉讼离婚。不管你是通过哪种形式来申请离婚,这两种方式都需要你们至少冷静30天。也正因如此,夫妻双方可以在30天内充分评估你们的感情问题。如果你们确实不合适的话,你们可以在30天之后正式离婚。

二、离婚冷静之后,需要双方同时到场。

这是民检法的强制规定,在度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夫妻双方需要本人同时到场,但凡有夫妻双方中的一人没有到场,离婚申请自动失效。有些夫妻可能碍于面子问题,不好意思到民政局撤销离婚申请。其实你们大可不必到民政局撤销申请,因为没有经过确认的离婚申请根本就不会成立。

三、我也建议你们充分冷静一下。

如果你们确实已经充分考虑好了,同时你们也想和平离婚,你们在30天后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手续,离婚证的制证过程可以在当天完成。我作为一个外人,其实我一般会挽留夫妻双方的婚姻问题。离婚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建议你们不要因为冲动而做出伤害对方的举动,不要因为自己的冲动而后悔。

回答2:

你好,协议离婚方式下,离婚的时间在30天-60天不等。(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相关法条】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内容为解答部分)。

回答3:

现在去离婚是不可能马上拿到离婚证的,因为现在已经有离婚冷静期了,所以要过了离婚冷静期才可以拿到离婚证。

回答4:

不可以。现在离婚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啊。必须要度过一个月以后才可以拿到相应的离婚证。

回答5:

不可以的,因为在离婚的时候还有30天的冷静期,过了这个冷静期才可以拿到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