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则文化强,文化兴则民族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华文化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和震撼力,当代中华儿女一定要肩负起弘扬中华文化的历史重任”,这道出了国人豪迈的情感,也预示了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任务的艰巨。
据业界估计,“十二五”期间全国文化产业的产业规模将增至3万亿,在GDP中的比例有望从2010年的2.75%增至5%以上,到“十二五”后期,文化产业将晋升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按照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的部署,《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到2015年文化产业“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要求。无论是对内服务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还是对外应对国际文明的角逐,参与综合国力的竞争,都迫使我们在文化建设上加大投入、下大功夫。
我国文化产业实力不足、影响力较低的现实不可忽视,比如,传统产业公司如中石化、中移动等成为了世界500强,文化企业却鲜有名扬世界的品牌代表。又如,目前全国500多家出版社的收入总和,还不及德国贝塔斯曼集团一家的年收入。目前,全世界每100本图书,85本由发达国家流向不发达国家;全世界每100小时音像制品,74个小时由发达国家流向不发达国家;美国生产的电影占全球影片数量的10%,却占用了全世界一半的观影时间。
文化实力是国家整体实力的重要支撑,如果两者脱节或不匹配,则我们很难赢得国际话语权、主动权,已经拥有的经济实力也会受到削弱,进一步的发展会受到制约。长期看,中国经济参与世界一体化的进程就会变成“蹩脚的旅行”,人民的尊严和自豪感也将打一个折扣。这正是我们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原因。可以说,发展文化产业是我们参与全球竞争的又一个战场。
按照中央部署,有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正在加快出台:财政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税收减免政策相继颁布。金融方面,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上市,鼓励文化类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稳步扩大文化企业债券市场融资水平,推动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配套制度;银监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推进适应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推动适应文化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保监会公布了首批11个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的试点险种。
为支持文化产业“走出去”,各部门还采取部际协调的方式,完善财税、金融、外汇和通关等配套政策,拓展对外文化贸易网络,积极扩大文化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可以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已经迈出积极有力的脚步。
这里要强调的是,文化体制改革是“两手抓”、“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一方面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两者,又都统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总目标之下。
现实看,无论从文化传播的内容、渠道、技术哪一个方面衡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会有交叉。从文化的公益性来看,走向市场的文化产业也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就是说,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要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也要避免文化产业搞一窝蜂和GDP崇拜,务求扎扎实实,稳妥推进。
当然,要构建文化发展促进体系包含多个方面。除了形成政府行政合力之外,还要认真细致梳理相关文化政策,及时进行政策修正才能实现文化繁荣的效果,同时要发挥行业协会对文化产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另外,还要积极发挥文化活跃骨干人才的带动作用,丰富文化样式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