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小三有孩子 可以告他重婚罪吗?

2024-11-24 22: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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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而你的老公和小三是有孩子,但是并没有登记结婚,所以并不能算重婚罪,但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婚姻关系

回答2:

是这样的,重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或明知自己有配偶,却仍然和有配偶的人结婚的行为。如果小三和当事人的丈夫一直都是以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的话,不论小三有没有孩子,都触犯了刑法,当事人的丈夫和小三都要按照重婚罪来进行定罪。如果小三和当事人的丈夫只是婚外的非法同居而已,那么,两个人都没有触犯法律,只是违反了伦理道德。

回答3:

你是否能告他重婚罪,并不是在于“老公和小三有孩子”,而是在于以下两种行为:
一是你老公是否与小三登记结婚;二是你老公是否与小三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同居。
如果以上两种行为只要有一种成立,你可以告老公重婚罪。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