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在《红楼梦》中的作用
干雨
贯穿《红楼梦》的故事情节,按照《红楼梦》中僧人的说法,是“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如此说,《红楼梦》便是黛玉还泪的故事。
黛玉还谁呢?还宝玉。不相干的人,就谈不上还,谈得上还,必有密切联系,若还泪,则又必从情开始。如果情一帆风顺,那又涉及不到泪,所以,必得有人使宝黛的感情欲罢不肯,欲续难如登天,才能使黛玉一生流泪,这个人就是薛宝钗。
宝玉是个识人之人,在才情上,是难以蒙蔽他的,所以黛玉的才情必排在前,如果安排个才情远下与黛玉,那也不能威胁到宝黛的爱情,所以宝钗的才情只能略低于黛玉一点点.
总观前八十回,黛玉平时自己也做诗,而宝钗自己不见做诗,黛玉的诗流畅自然,宝钗的诗则经典居多,除《咏絮》一首词外,诗社做诗是黛玉夺魁多。黛玉将平时所学,完完全全融化在自己的才情里,并随便用于生活,象“母蝗虫”,问宝玉参禅等,虽都有出处,但都是自己的语言,而宝钗则不能。但宝钗虽不能,却尽知黛玉典出所从,黛玉每说一典,宝钗总能把其原委说得头头是道,也尽都详细指出来,在别人看来,也不亚于黛玉了,不如此,便表明宝钗差黛玉许多了。而这一点,贾府其他人是看不出来的,贾政虽能看出来,却总不怎么接触贾府里的女儿们。至于贾母、王熙凤、王夫人等在才情上平平,只要嘴上能说,就足以蒙蔽她们,却只有一个人非常明白,那就是宝玉,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明白,就是宝钗自己。
如果宝钗仅在才情上比黛玉略逊,仍不足以威胁宝黛的爱情,那样虽然在贾府当权人物的心里,宝钗会占相当的地位,但充其量是和黛玉两分,再加上宝玉的意见,那还是排在黛玉之后,宝钗必须在其他方面远胜于黛玉,所以,宝钗精通人际关系、精通封建道德、精通经商之道,精通绘画之术、精通针线女工、精通自然等等。贾府当权人物也一直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得”,当然不以才情为重,而宝钗精通的,正是“立家”之本,又具有好性,博得贾府上上下下众人的喜欢,也当然会被首先选中,在结果上其实是远胜黛玉的,黛玉仅博得宝玉一个人的喜欢,这就给宝黛的爱情制造了太多太多的障碍。也只有这样,黛玉的眼泪才能一直流到死。
宝钗是曹雪芹塑造的一个人物,现实中未必有其人,有其人也未必在“贾府”,在“贾府”也未必是一个人,有可能是综合了多个人物的长处而为一用。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其经验远胜于有三、四十年阅历、经历过种种人间冷暖的成年人,实是夸张了,凭其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即便再聪明,面面俱上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除针线外,又不见她演习,若果如此,除非有神仙直接将这诸多知识直接灌送到她脑子里才行。
《红楼梦》中,薛宝钗不是最主要人物,却是最重要的人物,没有薛宝钗,也就没有黛玉还泪,也就没有《红楼梦》了。
她是书中的主角之一,她是书中描写人性的各个方面的一面,也是穿插故事的主线之一
宝钗这个人物,在书中到底是宝玉、黛玉的“主要对立面”,还是与宝黛相并列的悲剧主人公,这是我们讨论《红楼梦》主线需要澄清的首要问题。
只要不带成见,真正从作品的实际出发去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到,书中的宝钗和黛玉,
确如俞平伯先生过去所指出的那样,就像是“两峰对峙双水分流”④似的,被作者以同样浓重的笔墨在着力刻画和描写着。在她们身上,有许多相似之处:美丽,聪明,博学多识,有过人的诗才,都是男主人公贾宝玉的表姊表妹,都在某些方面为宝玉所敬慕和倾倒,也都与宝玉有着某种姻缘方面的瓜葛。在她们身上,又有许多不同之外:一个是病弱纤柔的美,一个是健康丰满的美;一个心眼细,爱使小性,一个虽敏感,却显得豁达宽厚;一个对宝玉真诚爱慕,热烈追求,一个对宝玉虽然喜欢,却不露形迹,端庄自持;一个对封建道德、礼教具有强烈的反叛精神,一个却忠实地信守封建道德和礼教……然而,她们最大的不同之处还在于:一个与宝玉有爱情而不能结合,一个与宝玉能结合却没有爱情。这恰好又是她们最大的相似之处:都不能得到幸福,都是被封建社会所毁灭的薄命女子,而且都是男主人公爱莫能助的同情、悲悯的重点对象。所谓“悲金悼玉”(或依脂评本作“怀金悼玉”),正是以钗黛二人作为不同类型的悲剧女性的代表,借以概括书中所有的青少年女性。
可见,单从薛宝钗这个人物在书中的典型性和描写的分量上说,她便足以成为与林黛玉并驾齐驱的女主人公。若是就其形象的独特性和深刻性而言,我以为薛宝钗这一典型在《红楼梦》所塑造的“薄命司”人物之中,甚至在古今中外各种文艺作品所塑造的悲剧女性的形象之中,她都应当处于领先的地位——至少不亚于林黛玉这一典型。
再从小说的结构去分析。不论在具有提纲挈领作用的《红楼梦》和“十二钗图册”里,还是在整个情节安排之中,薛宝钗都与贾宝玉、林黛玉鼎足而立,高居于作品的中心地位。他们之间的奇妙的“三重奏”,始终是《红楼梦》这部宏伟交响乐的主旋律。
《红楼梦曲·引子》的点睛,自然是“悲金悼玉”。第一支曲子叫做“终身误”,其内容便是“悲金”,即悲悼薛宝钗由于没有爱情的婚姻而导致的终身寂寞。第二支曲子“枉凝眉”,则是“悼玉”,悲悼林黛玉有爱情而不能结合的枉自悲愁的一生。在这里,作者故意把宝钗的曲子放在首位,我以为他正是为了打破人们因习惯于传统的“才子佳人”小说表现手法所形成的陈腐观念,目的就是要突出宝钗足可与黛玉相并列的女主人公地位——这种突出又毫不影响黛玉的女主人公地位。可是曹雪芹万万不会想到,他在书中又是这样预先申明,又是运用各种艺术手法加以强调,可还是有人不愿意像他所期望的那样“换新眼目”来看待他的“这一段故事”⑤,而仍然把薛宝钗当作他极力贬斥的“才子佳人”小说中那种在男女主人公之外“旁添”出来“拨乱其间,如戏中的小丑一般”的对立面人物。这难道不值得我们今天的《红楼梦》研究者深思吗?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为了突出宝钗的女主人公地位,除《红楼梦曲》之外,还安排了一个预言书中女儿们悲惨命运的“金陵十二钗”图册。书中并没有写明各图册的全部内容,却一个不漏地详细描述了“正册”中十二名女子的所有图册;而正册十二名女子,又偏偏只有十一幅图和十一首诗(判词)——从元春到秦可卿,人人都各占一幅图和一首诗,惟独居于首位的宝钗和黛玉,却被合并放在第一幅图和第一首诗之中。对于这一点,俞平伯先生曾有一种独到而精辟的分析。他说:“黛钗合为一图,合咏为一诗。这两个人难道不够重要,不该每人独占一幅画儿一首诗么?然而不然者,作者的意思非常显明,就是想回避这先后的问题。”⑥可是,这又冒出一个问题。既然在《红楼梦曲》里可以先钗而后黛,为什么在“十二钗图册”里却不可以相对应地来个先黛而后钗呢?——就像在其他地方总是均衡对称地描写钗黛那样。我想,恐怕也正是因为作者顾虑到读者的传统眼光,担心如果在这种提纲挈领之处稍一露出先黛后钗的形迹——哪怕是为了起到均衡对称的作用——也难免不被有的读者在作品女主人公的辨别上,只取前者而摒弃后者,所以他就干脆来个“钗黛合一”。
请原谅!我在这里借用了俞平伯先生备遭非议的一个提法。不过我所理解的“合一”,不是指思想性格的合一,人物形象的合一,而是指她们在书中的女主人公地位的合一。应该说,在这样一个意义上面,曹雪芹确实在书中作了“钗黛合一”的处理。这虽是一种带有象征意味的艺术手法,我们却不能简单化地把它理解为是作者在单纯地搞形式主义;而我们今天研究这部作品,有人能够明确地指出曹雪芹作了这种“钗黛合一”的艺术处理,恐怕也同样不能叫做搞形式主义。俞平伯先生对书中这一处理手法,在理解上固然有值得商榷之处,但他能够敏锐地指出这一问题,却是极有见地而值得赞扬、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