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能向人民法院移送案件吗?可以的话有无级别限制?

2024-11-22 03: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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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移送。毕竟不是相同的机构。人民法院是国家的独立的审判机关,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仅是一个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而已。对于仲裁委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有些案件是可以在十五天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对于其中的证据材料(当然,一般情况下仲裁委是不会收取证据原件的),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去仲裁委调取。

回答2:

1、劳动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是两个不同的单位。2、劳动冲裁委员会属于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纠纷的机构,作为人民法院,凡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原则上不予受理。3、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4、劳动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无任何横向或纵向的联系。5、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向人民法院移送案件。

回答3: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不能。

回答4:

移送是不可以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起诉。

回答5:

如果你觉得此案件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确应该由法院受理的,则裁定撤销案件。当事人另行想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