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了 担保人在借条上只签字 没写明担保人 能否起诉?

2025-01-08 07:52: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担保人(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并写明:当借款人不还钱时承担保证责任的,属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借条上写明的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确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扩展资料

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款人

回答2:

  可以起诉借款人。公告送达传票,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审判。
  参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3: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他只要是在你们写借条时说明是担保人,而没有注明的,也是,可以起诉

回答4:

担保人签名的位置,和当时的情况,详细和律师说,就能利用责任让他承担!
一般他要赔偿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