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6个单元)总自来水供水管道漏水自来水公司停水要求交费维修(不交钱不给水)是不合理?
我家的住宅楼是1996年左右建成的,我的房屋是2005年购买的,2010年10月10日左右全楼停水,第三天楼下门上粘了公告,说我们这栋楼(6个单元)的总管线处漏水,需要维修,以停水,维修后需一个单元全部交钱才能给水,因为我们的这栋楼没有物业,所以就是我们个人对自来水公司,还有我们这栋楼都没有水表,2-6楼每家安人头,一人3吨水(每吨2.7元)收费有发票,现在要每家交320元,我家是顶楼而且在卖房,以经快二月没人住了,我本想等我家住人时在交钱开阀要水,可现在差我家一户没交钱,这一个单元都不给水,5楼的两家50多的老人天天给我家打电话,帮自来水公司要钱,我总感觉挺别妞,钱交的没道理,这事也没道理!!希望各位专业人事能帮我解答.[辽宁 - 铁岭]投拆问题补充: 昨天有律师说公共设施要大家交钱,可我想问这320元交完以后在坏了,是不是还得我们大家维修啊,如果我们申请在室内安水表是不是以后室外的部分在坏了,就由自来水公司维修了,我以前总认为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一样,他们收我们水费、电费,在我房屋外面的水、电设施坏了就应由水、电公司负责!希望有明白这方面法律规范的给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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