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可以不住在学校的学生。。。。
下面是某省对走读生的一些规定:
一、走读生系指纳入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达到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身体健康,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择优录取,自行安排食宿的学生。
二、走读学生按省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其户粮、学籍、毕业文凭及就业等享受全日制住校生同等待遇,同时遵守相同的规章制度。走读学生不得转学。
三、学校本着“热情关怀,严格要求”的原则,针对走读学生的特点,合理安排政治学习、教学、班团活动、社会工作和公益劳动等。晚上原则上不安排授课,中午专门为走读生安排自学和休息场所。配备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负责的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深入走读生中间,主动关心他们学习和生活。
四、走读学生在学期间,可以投亲靠友或自行租住宿舍。走读学生自己到外租住房子的,要与房东签订协议并认真遵守。注意搞好周围邻里、社区之间的关系。每个学生须向学校申报居住的详细地址及周边情况,地点变更和居住地及周边环境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
五、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合法权利,走读学生可参加社会人身保险,报到注册时,由学校邀请保险部门上门办理。
六、学校的保卫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要深入了解走读学生居住的周边环境,及时了解各种情况,积极配合街道、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不住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