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但是可能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类型。股东是否出资到位不影响其股东资格,但是如果转让方隐瞒了未出资到位的事实,受让方可以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期限是一年。足额缴纳出资和资本维持曾经是国内公司法的基本规则,但最近修改的公司法放弃了这一原则,转而采纳资本认缴制度。只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实际出资时间并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和权利。在此情况下,受让方也不能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